安委办〔2017〕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今年以来,重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上半年发生了浙江台州“2·5”和江西南昌“2·25”两起重大火灾事故。进入11月份以来,北京市大兴区11月18日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月1日,天津市河西区又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目前已造成10人死亡;此外,广东佛山、山东东营、贵州贞丰等地的仓储、食品加工、商品批发场所先后发生3起较大火灾事故。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举一反三,排查生产经营、储存、居住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一、深入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群租房火灾隐患整治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工业发达地区的乡镇、大型批发市场等单位、区域为重点,强化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及群租房火灾隐患的排查,摸清场所数量、建筑状况及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一是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依法查处;二是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
发布时间:
2017
-
12
-
20
浏览次数: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