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详情

南充分中心为驻地武警部队医院开展消防培训

日期: 2017-06-20
浏览次数: 112

南充分中心为驻地武警部队医院开展消防培训


为增强驻地武警部队基层官兵的消防安全意识,帮助他们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技能,确保部队医院财产及医患人员的人身安全,2017年6月15日下午,政安消防南充分中心宋文龙主任受邀为武警8740部队医院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培训。

宋文龙教官的到来,受到全体医护官兵的热烈欢迎。培训课上,宋教官结合医院防火的独有特点,紧扣消防安全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八字方针,详细讲解了火灾发生原因及预防、日常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消防器具的正确使用、火场自救逃生的最佳时机和方法等,并以辽源市中心医院配电室火灾致39名患者死亡、182名患者受伤等血淋淋的惨痛教训,警醒大家时刻绷紧防火安全这根弦。结合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宋教官现场演示了灭火器、灭火毯、防烟面具、应急手电筒等不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让大家边听边看边学,受益匪浅。宋教官提醒全院上下一定要严格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防火检查巡查力度,规范操作各类医疗设备特别是加强氧气瓶、输氧通道的管理,严禁在住院部吸烟、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对医护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培训结束后,医护官兵们纷纷向宋教官请教日常消防安全问题,宋教官均逐一耐心解答,得到张副院长和医护官兵们的肯定和赞扬。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祖国和人民的钢铁长城,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正义之师,与我们政安人的核心价值观“忠诚、专业、奉献”不谋而合。政安是一支没有军衔的消防宣教队伍,能为广大武警官兵开展消防培训,为部队医院的日常消防安全奉献力量,是我们政安人的骄傲和自豪。


News / 相关新闻 More
2026 - 04 - 29
为扎实推进2026年全区消防安全宣传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全院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火灾应急处置与疏散逃生能力,筑牢医院消防安全防线,2026年4月24日,通辽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全保卫部特邀政安消防呼和浩特分中心来院开展为期10天的全院职工消防安全专项培训。医院安全保卫部全程组织、积极参与,提高了全院职工的参训率,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培训中,政安消防宣传员秦翊钧结合医院后勤工作特点与消防安全宣传月工作要求,围绕消防安全核心要点展开深入讲解。针对后勤重点防火区域,详细分析火灾隐患成因、防火注意事项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重点讲解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的适用场景、操作方法与使用禁忌,通过理论讲解让参训人员清晰掌握器材实操步骤。同时,还系统性讲解了应急疏散流程、逃生技巧,明确疏散路线、集合点位及人员分工,强调疏散过程中低姿捂鼻、有序撤离、不乘电梯等关键注意事项,全面提升参训人员应急避险技能。理论...
2026 - 04 - 08
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2026年4月8日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国家消防救援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对消防部门依法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健全四项火灾事故调查机制,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一是对于一般火灾“重整改”。要强化技术及管理责任调查,深查背后原因,通过调查改进生产工艺、修订完善标准,让工作措施跟着教训走,实现主动精准防控。              二是健全完善较大亡人火灾备案审查制度。从今年起,每起较大亡人火灾的事故调查报告,审议前须报国家消防救援局审核把关,并调派全国火调专家参与指导,严防调查浮于表面、问责点到为止。          ...
2026 - 03 - 13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构建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消防牵头、部门协同、县乡一体、群防群治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一要强化属地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健全消防安全协调机制,完善覆盖基层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理顺体制机制,加快完善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因地制宜推行应消合一、队站一体的基层应急消防工作机制,发挥基层网格化作用,完善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制度。二要强化综合监管。实施防消一体,加强基层消防监督检查,推动消防力量向乡镇延伸,统筹调度基层多元力量协助检查排查。三要强化行业管理。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行业、系统基层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行政审批源头把关,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批准开办和运营。加强科技赋能,加强...
2025 - 12 -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8号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已经2025年11月24日应急管理部第2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 王祥喜2025年11月27日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行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关闭窗口】【打印
400-0545-119
公益宣传热线
Copyright ©2018 - 2021 重庆政安消防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